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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条例[DOC可编辑]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签字。若对方收到我方发函后拒不签字,要以邮寄的方式再次发函,并保留有关邮寄凭证以备诉讼。因拖延不办的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各500元。Р第二十七条:如果甲方图纸拖延、机具故障和合同约定以外的停水、停电,项目技术负责认必须及时办理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的签证。工程变更签证必须及时办理,由于自身原要实事求是,据理力争,直至签到为止。如放弃不管,每次按500元处罚。遇到甲方刁难,要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Р施工日记Р第二十八条:项目施工日记由技术负责人进行记录。Р第二十九条:记录的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形成档案,作为工程追溯和索赔的依据。Р资料管理Р第三十条:施工技术资料是城建档案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并按归档要求、作为真实历史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图纸、文字、表格、照片、录象带等技术文件资料。因此此项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符合要求。Р第三十一条:项目资料员要在技术负责人、公司总工的指导下,按照当地城建档案馆交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及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Р第三十二条:施工技术资料填写要求:Р1、工程资料每个单位工程至少一式三份,建设、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填写时一律用蓝、黑墨水,字迹要工整,不得用圆珠笔抄写;Р2、文字材料就做到纸质优良,使用当地质检站统一印制的表格,不得随意用纸;Р3、签字手续要完备,严禁代签,不得使用私章;Р4、各种文字材料必须做到同步填制和整理,防止事前无准备,工程完工无记录,事后补编,甚至伪造文件材料的现象;否则,一经发现罚资料员500~1000元;Р5、已经形成的文字材料,不得随意涂改或乱写乱涂。否则发现一处罚资料员100元。Р第三十三条:工程资料分别由工长、放线员、试验员、技术员、质量员填写,资料员收集整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公司总工审定后移交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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