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例如,项目申报、论证、计划实施、验收等环节存在各自为政,以及投资标准偏低等问题,我们要从宏观入手,从管理上、制度上和体制上找问题、查根源、提对策,关注各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促进完善相关制度。 (三)把好“三个关口” 一是把好审计质量关。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审计复核制度,建立审计质量过错追究制度,明确审计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对审计业务的科学管理,做到审计的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处理合法。 二是把好审计处理关。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要注重从有利于维护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安全完整和效益出发,正确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认真研究,慎重处理。在对审计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的认定、定性和处理上,既要有合法的依据,也要准确把握事物的本质与处理分寸;既要对法律法规负责,也要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一般财经纪律的行为,重在规范和纠正;对涉及个人的违纪问题,坚持一查到底,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重大问题,坚决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注重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杜绝屡查屡犯,改变以前“重审计、轻落实”的现象,促进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是把好审计信息关。为了获得党政领导对审计工作的强有力支持,争取工作的主动,应建立保证审计信息通畅的“三项制度”:一是“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二是“审计专报报送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计建议,以《审计专报》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向上级报送,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信息。三是“审计结果上报制度”。坚持将审计结果报送党委政府,以便各级领导更好地了解审计工作情况。(本文内容仅为个人观点,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