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第四十九条业务处室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业务处室或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第六十一条纪检组应当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注: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业务处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三)?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七)?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业务处室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四)?开标前泄露标底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本制度未提及的采购业务监督检查要求,《XX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X号)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部门制度相抵触的,以上级部门制度为准。局内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由釆购办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本制度自发之日起施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