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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务专员)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服务任务的完成。四、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第五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确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固定工资形式,每月给付乙方工资元。第六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第七条因乙方的养老保险缴费已经超过30年,乙方不在向甲方主张任何社会保险。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八条甲方建立企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十二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十六条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2019年5月日签字日期:2019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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