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应覆盖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并保持一定的频度。以下为抽样调查对重要作业检查的建议检查频率和抽样占比:重要作业项目频率比例资产分类为正常和关注的项目每月2%资产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的项目发生之日起执行,100%出现在预警名单上的客户每月5%每年新进中小企业务人员/未正常休假人员/绩效考核落后人员/行内有欺诈等相关不良记录人员名单每季25%,实现全年全面检查第三十六条随机抽样原则的实施在保证抽检工作公平性、科学性的同时,能够给全体业务人员以监督压力和警示作用,避免员工侥幸心理的存在。第六章防控环节第三十七条反欺诈管理岗对从发起到授后各个业务环节应进行全程检查,检查可采用抽样方式,也可采用专项业务检查方式。业务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业务发起前,业务人员是否按规定对资料、文件进行审核。2、业务人员是否按规定审核客户合同和担保品登记。3、在业务发起、审批及放款过程中,核查业务人员是否按照标准作业流程进行操作,资料是否完备等内容。4、押品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对担保品进行核查。5、业务人员是否按规定对客户资料和项目信息查证。6、客户日常维护过程中,检查客户资料是否定期更新,并注意其中的变动情况。7、检查一般客户并未经一般预警程序,即直接进入“信用恢复”程序的状况。对新客户6个月内即发生偿付本息困难的应予重点检查。8、处理抵押物是业务的敏感环节,对抵押物评估价值是否明显高于一般水平,执行清算时对抵押物评估异常低估,或同一案件两者存在重大差异时应注意核查。9、对客户反映关于内部员工的情况应予以重视,对于可能涉及工作失职的环节应予核查。10、员工离职前应对其反映的组织中或其他人员的不当行为应予重视。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同业披露的新的欺诈案件及有关防范手段是良好教材,应加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反欺诈的业务水平。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行中小企业务负责修订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