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转正后方可担任设计人。(六)对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都应建立会签制度。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各工种应密切配合,相互提供的资料应以书面为准,并应有设计人、工种负责人签字。(七)各专业的施工图应同步出图、归档。二级及以上工程施工图各专业应相互会签。(八)每项设计工程在出图前都应填写校(审)记录卡,都应进行质量评定。各专业设计质量初步评定工作由审核人员负责,工程主持人负责算出该项目的综合质量等级。评分表须齐全,并与图纸及其它资料同步归档。(九)在设计、校对、审核工作中,如设计人员对校对、审核人所提出的意见有异议时,可通过讨论解决,如意见仍不能统一,则应按审核人意见进行修改。审核人应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设计人可在校(审)记录卡上保留个人意见,如设计人拒不修改,审核人有权拒绝签字。(十)各设计人应不断提高设计质量,积极参加创优良设计活动,创优指标列入年度承包合同和年终考核。(十一)公司每季度对各设计人完成的工程设计进行一次质量评定。以考核设计质量,并将质量评定结果与奖金挂勾。(十二)各设计人每半年至少有一项设计总结,并参加公司内学术交流。(十三)各设计人每月生产报表同时报公司总部和总工室。三、设计图纸修改办法施工图纸出图后,因内部或外部原因需要修改(补充)设计时,不得采用口头通知,应以图文的形式出具修改(补充)设计通知,具体办法为:1、凡属一般性的局部修改(补充),能以文字或简单图样表达者,可使用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较多或需绘图详细图样时,应绘制设计修改(补充)图;全部图纸需要返工重做时,可采取原图作废,另出新图的办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修改图均应说明修改原因。2、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子项、专业编制,不应采取几个子项,几个专业并出修改设计的办法。3、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专业统一编定图号,不应有重号、漏号。4、变更内容中涉及其它专业时,应有关专业进行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