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土地规划技术管理制度介绍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文字或简单图样表达者,可使用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较多或需绘图详细图样时,应绘制设计修改(补充)图;全部图纸需要返工重做时,可采取原图作废,另出新图的办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修改图均应说明修改原因。 10 2、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子项、专业编制,不应采取几个子项,几个专业并出修改设计的办法。 3、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分专业统一编定图号,不应有重号、漏号。 4、变更内容中涉及其它专业时,应有关专业进行会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经审核签字, 总经理或总工批准。 6、施工交底、会审记录和施工单位的技术核定单,由设计人、审核人按专业审阅签字。 7、修改设计通知、施工交底、会审记录,施工单位的技术核定单,均须归档。 9、设计修改(补充)图应按施工图校审程序签字出图。修改(补充)图仍按院统一图签,仅在图号栏内按“×”或“补”编号。如果修改图已全部表明原设计图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时,可将原图作废。 8、原图作废,需由工程主持人提出书面意见,经室主任或主任工程师批准,二级及以上工程应经审定人批准,在原底图上加盖“作废”图章,保存备查。第六章技术资料管理一、技术资料管理(一) 设计资料存档 1、各设计人,在出设计图的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将工程设计合同、相关批文合同、各专业计算书、校审记录、施工图底图及计算书、施工图的电子文档存档。 2、遇特殊情况,工程资料不能及时存档时,可酌情考虑推迟,但推迟时间仅为出图后十个工作日。 3、资料管理人员应为资料存档人员提供热情服务,及时存档,将需要存档的资料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精心保管。(二)存档资料的调阅和图纸加晒 1、存档资料调阅仅限于本公司职工且与工作有直接关系,查阅资料时不得将资料带出资料室;外单位人员需查阅资料时,必须由本公司职工带领按资料保存年限付相应的保管费后方可查阅。 2、所有存档资料,除总经理、总工批示外,任何人不得调出资料室。(三) 设计知识产权保护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