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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门征开票问题调查及对策研究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通发票申请表外,还需将申请表和其他资料交由办税大厅负责人复审,并签字报备。Р另一方面,对申请代开免税货物(农产品)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由所管辖区2名及以上的税收管理员下户实地核查。下户实地核查时要着重关注申请人申请代开发票的货物是否自产,数量是否与申请人的生产能力相符等,防止非免货物假借免税货物逃避缴纳税款。同时,规范免税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自产自销证明》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注明农业产品养殖(种植)面积、产量、年产值等指标,纳税人免费领取,由村委会填写盖章后,在开具农产品免税发票时一并提供,以备核查。Р(三)加大税收宣传辅导工作Р针对纳税人前来代开发票资料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加大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及辅导、表单填写指导等。可以通过国税外网站、QQ群、张贴公告、上门宣讲、发放办税小册子等一系列途径,改善纳税人前来开票时“这也填不对、那也填不对”,“忘这忘那”的窘境,减少因代开发票而走的弯路。Р(四)有效利用窗口联网办公机制Р    随着现代管理方式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加强,信息管税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也日益凸显。在发票虚开、发现突出性偷逃税等问题上,可以利用窗口联网办公机制,对开票行为进行监控。以省(市)为单位,将开票窗口纳入办公机制,通过对开票数据及个人信息的筛选比对,对可疑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开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违法事实的个人和违法情况列入系统“黑名单”,不予开票,防止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Р(六)加强对代征点的管理考核Р考虑到代征单位工作的特殊性,不仅要对整个代征单位工作进行逐项考核,还要将考核具体内容落实到个人,参考开出发票的数量、质量等,对代征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对出现的“人情票”、“关系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代征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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