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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考核制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定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51.行政处罚决定未送法制机构审核就作出的,有一件扣1分: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项需事前告知而未告知的,有一件扣1分;3.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未送法制机构备案的,有一件扣l分。四、行政执法公示情况(5分)严格执行《石狮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度》。51.需进行公示的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扣2分;2.行政执法时,未向行政执法相对人告知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的,有一件扣1分;3.未按规定公示执法结果的,有一件扣l分。石狮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三)项目考核内容分数考核标准五、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监督情况(10分)执法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井持证执法。51.执法人员未申请办理执法证的,有一人扣2分:2.执法人员未持有效证件执法的,有一次扣2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51.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虽发现未及时纠正的,有一件扣2分;2.对执法错案及责任人隐瞒不报的,有一件扣2分。六、法律知识学习考核情况(1分)组织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教育法律知识和与本机构有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学习有记录,每人每年学时不低于40个小时。51.未作学习记录的,扣1分;2.未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基本法律、法规或教育法律、法规的,扣2分;3.本机构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低于40个小时的,有一人扣1分。组织本机构人员参加全局行政执法岗位法律知识考试。5未组织机构人员参加岗位法律知识考试的,扣5分;缺一人扣1分。七、其他加分减分规定1、参加岗位法律知识考试,机构平时成绩列全局第一至第三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机构人员成绩不及格,有一人扣2分,补考仍不及格的,有一人扣5分。2.执法机构在每年的11月底前,报送年度执法工作总结和考核自查评分情况的加3分。八、备注1.发生行政执法错案经查实的,执法机构不得参加先进股室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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