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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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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执法责任、安全保卫、执法宣传、信息报送、档案管理、车辆管理、内部中队(室)职责规定等; 每缺 1 项扣 0.5 分 3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和队伍内部督查机制; 未建立扣 1分 4 、按规定内容和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学习、教育或培训; 未按规定组织学习、教育或培训每次扣 2 分 5 、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未落实扣 2分 6 、严格落实《禁酒令》、《十条禁令》规定; 发现一起扣 10分 7 、按规定落实考核管理制度。每查处一例脱岗扣 0.5 分,处罚未到位的每例加扣 0.5 分 8 项目分类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检查方法队伍建设 35分廉洁自律( 10分)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未落实扣 2 分; 查看档案 2 、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问题出现一起扣 3 分; 以相关通报为准 3 、杜绝出现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出现每例扣 1-3 分。执法保障(5 分) 1 、执法装备配备情况,执法装备使用管理情况(交通、通讯、取证等设备); 执法装备不齐全,每项扣 1分查阅档案资料及现场查看 2 、经费列支及使用情况; 未列入的扣 2分 3 、办公等基础设施情况办公设施不到位的扣 2分加(减) 分项目 35分 1 、执法创新成果突出或典型经验在全局表彰推广的,每次加 5 分; 2 、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每次加 4 分; 3 、文明执法受表彰的每次加 1 分; 4 、宣传行政执法工作的文字、资料、图片被新闻媒体发表的,每次加 0.5 分-2分, (被市局采用加 0.5 分,市、县级加 1 分,省、地级加 2分); 5 、单位在局以上组织的大型评比活动中取得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每项加 3 分;个人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的,每次加 1 分; 6、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局测评, 单位平均成绩为优秀的加 5分、合格的加 3分; 成绩不合格的从单位总分中减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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