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只注重生产无视安全的行为;我矿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二、我矿工会是安全隐患举报的具体受理单位。三、任何管理人员及井下矿工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本矿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违纪行为。四、举报范围:安全问题隐瞒不报、谎报、弄虚作假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通风、顶板、防水、防火、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矿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发现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危害我矿财产、危及矿工生命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六、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等有关情况。七、举报工作必须依靠群众、方便群众、保护群众、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举报受现单位和人员应依法秉公办事。八、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用信件、面谈等其它方式向矿工会举报。九、举报的内容应尽量满足下列条件:1、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种、班次、时间。2、基本事实要叙述清楚,违规人员或隐患情况要表述清楚。十、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详细情况,对不愿公开自己详细情况的举报人应尊重其本人意愿。十一、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认真登记,不得丢失、泄露或搁置拖延,应及时核查。十二、受理举报后,工会分管领导安排经办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应及时通报。十三、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调查举报事项时,不得向被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及其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不予公开。十四、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严肃处理。十五、举报人应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开除或经济处罚。规章制度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