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三,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美化了库区农村的村容村貌,提高了农村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库及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效益明显。综合评价结果也发现,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在项目前期准备环节,一是部分存在着水利部门对项目立项论证不充分、审批不严密,造成重复立项或无效立项的问题,如由于有关市县水利部门对项目申报考虑不周密,省水利厅审批把关也缺乏严谨,造成惠州市大亚湾澳头坑门水库、澳头大姜元水库、清远市清新县龙颈镇白石坑水库、湛江市东海岛民安镇龙腾水库等4宗小型水库在通过立项审批后又批准报废,属无效立项;又如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共青水库坝内输水涵存在两次立项的问题。二是存在着个别项目水利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行为,如揭阳市揭东县玉湖镇九重坑水库,有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嫌疑。三是存在着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所委托的监理机构资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四是存在着部分市县未按规定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水平达不到工程建设要求等问题,如第三方评价发现,揭阳、潮州、汕尾、汕头、河源、阳江、江门、清远等8市共有292宗水库的项目法人组建不符合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理措施的有效发挥,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第二,在项目实施环节,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与重形式、轻落实并存。一是部分项目水利部门未按要求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如现场调查发现,共有13宗水库未制定建设管理制度,占核查项目总数的21.67%。二是部分建设管理单位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施工图设计不落实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如现场核查发现,有29个项目存在施工图或现场施工与初设批复不一致的情况,占48.33%。三是工程质量普遍为合格,等级偏低,工程质量管理有待强化,如有1,171个项目的质量等级为合格。四是工程竣工验收市县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