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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面临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质量安全监察人员,对生产过程的产品抽查,往往只是抽查由企业预先准备好的“样品”,并不能真实反映食品生产过程的状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猫和老鼠”的关系,还是以抽查、事后监管、惩罚为主,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此外,由于缺乏完善的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的法律法规,也缺乏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监督的专门机构,往往造成多头管理。例如,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志要求不同,生产监管部门认为合格的产品,在市场流通领域又会被工商部门查出不合格,无形中增加了中小食品企业的生存压力。 4、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混乱(1)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受到我国国情限制以我国乳品标准为例,我国乳制品标准很多达不到国际标准水平,我国制定的乳制品标准大多都迁就于企业的实际情况而降低标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今年7月4日发布的消息,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三聚氰胺含量设定了新标准,今后每公斤液态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目前我国关于三聚氰胺的标准是:婴儿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kg,其他食品的限量为2.5毫克/kg。(2)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体系混乱以食品添加剂为例,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计269项,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共计169项,近2/3的食品标准涉及到食品添加剂。然而我国中小食品企业数目居多,所生产的食品中有两千四百多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是只有462种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明确有标可依。例如在GB2760-2011中规定,酱油允许加入防腐剂,而肉制品不允许,但是红烧肉是否允许加入防腐剂在GB2760-2011中并未做明确要求。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缺乏数据说明。例如对于腌制品而言,咸肉在腌制第20天的时候酸价便会超标,而这个酸价超标主要是由脂肪分解造成,属于食品制造过程的正常现象,但是目前的标准制修订却缺乏相关数据说明。一味的要求企业依标生产,只能造成更多中小食品企业面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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