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自愿退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工作,必须提前30天向相关本门提出书面正式申请。Р4、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规范运营、安全高效、便民利民、保本微利”的原则从事清障施救服务工作。Р5、 本公司承诺定期对清障施救服务专业装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并与具有专业装备单位建立横向联系机制,保证专业装备符合清障施救服务需要且能随时投入清障施救服务作业。Р6、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规范管理要求,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规范管理意识,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运营,杜绝违规违纪行为。Р7、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开展高速公路牵引施救服务工作。Р8、 本公司承诺清障施救服务时,随车携带物价部门制定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主动向当事人提供,方便当事人核查,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遇施救当事人持有异议时,保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不良社会影响。Р9、 本公司承诺清障施救服务时实行文明施救、规范管理。Р10、 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身或他人各种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由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义务。Р11、 本公司承诺清障施救服务工作期间,对短时间内能修复的车辆免费提供安全标志、标牌摆放服务,不提供强制性有偿清障施救服务。Р12、 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从事我县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业务期间内均为有效承诺。Р Р承诺方(盖章): Р Р承诺方法定代表人: Р 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