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从2001年7月份以来一直致力于推行债券双边报价,希望能够借此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但是,由于双边报价商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出于对权利保障的担忧,往往体现出报价意愿不强。此外,目前对于债券还没有合理的定价机制,当然也就没有一个比较规范和广泛认同的收益率曲线,也使得报价商不愿承担报价的误差所给他们带来的风险。四、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措施 1.进一步开放债券市场,丰富投资主体。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债券在市场上迅速变现的能力。这在客观上要求债券市场存在着大量的买方和卖方,而且要求市场上的各个投资者对债券的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存在需求上的差异性,也就是说债券市场上投资者要有非趋同性。只有市场投资者数量上足够多了,层次上足够丰富了,才能有效的提高债券的流动性。中国人民银行在4月已将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从审批制改为了备案制,从而放低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门槛。为改变投资主体结构上单一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于10月又批准39家具有债券代理结算资格的银行与非金融机构委托人开展债券买卖和逆回购业务。此外为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还可以从税收上进行一定的优惠,以吸引投资者进入。 2.中国人民银行应进一步落实和调整双边报价商的权利和义务,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要让他们在积极履行双边报价义务的同时,得到相应收益保障,从而提高其做市的积极性。 3.应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引入一些交易制度或品种上的创新。在当前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单一的前提下,在债券市场行情看涨时期,向上的行情一般会吸引了大量的投机者的参与,因而市场的交易是活跃的,从而掩盖了市场流动性问题。但在价格下跌时期,投机者纷纷退出,投资者也在等待市场底部的形成。整个市场参与者的入场意愿很低,导致交投淡静,市场流动性问题就得以暴露出来。但是,如果可以进行远期交易,或者市场上有债券基金、债券指数、债券期货等衍生产品可以交易,则可以改善这种境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