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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外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序标准,比照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一次违章,现场批评教育,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第十四条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矿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第十五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凡故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2、服从石家坡煤矿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上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3、对工程施工中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隐患;4、依法为所用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5、组织所用员工参加我矿实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取证,保证所用员工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6、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达到我矿设施、设备管理的规范、标准要求。7、配备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8、对员工实行日常安全教育。9、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第十七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抵触,以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为准。第五节 安全奖惩办法××煤矿与各外包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矿建单位缴纳安全风险金10万元、土建5万元、安装5万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对出现安全问题的,按以下规定考核追究:(1)发生重伤1人次事故,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2)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每人次对施工单位罚款20万元,罚没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下月重交)。(3)外包施工队在承包项目一年累计发生工亡事故3人以上(含3人),自动解除当年的工程承包合同,下年也不准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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