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市(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路政管理大队、市地方海事局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连人带编划转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配套保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协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涉改单位养老保险、资产划转、经费来源等保障工作。5•完成执法人员招录、规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五\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和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在涉及职能、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方面为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路政、运政等各专业管理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协同配合。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协调和组织作用,积极和有关部门、机构配合,共同组织做好改革的有关工作。(二)?积极探索,力求实效。各涉改单位要因地制宜,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权限和范围、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形式、综合执法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和问题,科学地制定实施方案,可根据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实施模式,注重实效。(三)?分类实施,稳妥推进。各涉改单位要根据自身改革所处的具体阶段确定改革重点任务,按照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改革工作。重点要在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列支渠道、富余人员安置等问题上下功夫,要积极主动与政府的编制部门、人事部门沟通,主动争取政府对改革的支持,为改革提供相应的法规、机构、编制和经费保证,确保改革顺利平稳进行。(四)?加强沟通,强化指导。改革工作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人员编制和执法经费的列支渠道等问题,各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对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交通局和同级政府报告。对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宣传报道,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