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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或者有所属区县扶贫办建档立卡户证明的学生。2.免学费住宿费课本费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3.免费方式。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相关费用;2016年秋季学期已开学,已收取学费的及时退还符合免费政策条件的学生。   二、申请、审批程序1.学生申请材料符合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的类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扶贫办建档立卡证明。 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及以上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③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及复印件。(3)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均由政教处核对其是否在校在籍。2.审批程序各班级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经学校复审后,交上级教育部门最终审批。审批通过后,免除其该学期的相关费用。三、相关要求1.政教处和各班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生和家长了解这项惠民政策。2.各班级要做好本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每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该项政策。3.各班级和资助办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免学费对象的条件,规范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该项政策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4.各班级必须及时将相关材料交至校政教处;政教处要及时将免学费情况逐级上报。宣化区第一实验中学建档立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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