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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干部保健对象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77KB

文档介绍
医药费付现金,本人凭发票向社保中心报销。住院时先付部分预缴款,发生的医药费参照医保标准,甲、乙类费用在医院记帐,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丙类医药费等自理部分,出院时,由统筹对象付清后到社保中心报回部分费用。流程如下:第三种:费用回原单位报销的离休干部(除上述公费和统筹以外的对象)。费用规定:在医院发生的必需医药费不需审批。结算方法:在本院所发生的医药费均付现金或用单位支票结算,凭发票报销。第五条:医保性质的二级保健对象享受床位费优惠优惠标准:二级保健干部在住院时床位费可享受优惠,优惠标准指住双人房间,每床日按医保报销标准收取(目前按50元);如床位费未超出50元时,按实数收取,不需优惠;如超标准住院时,每天床位费超过62元时也只能优惠12元;优惠记费以出示台州市干部保健中心发放的医疗保健卡为依据。结算方法:住院时先付预缴款,住院期间自理部分超出预缴款时应再预缴,出院时全部付清自理部分。床位费优惠:入院时,由保健对象出示二级保健卡或预防保健科提供信息,主班护士按优惠标准记床位费,如床位费已设定不能更改时,可在0床位费处记费,碰到技术问题不能记费时与计算中心联系。优惠部分出院时由护士长或首席护士填写《床位费优惠核算通知单》(此单由预防保健科提供),经预防保健科审核后送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将优惠部分返回科室。附:台州市二级保健卡样本第六条:各县(市、区)的离休干部在本院发生的医疗费均先自费,凭发票回当地报销。第七条:享受医院优惠的其他人员对象:劳模,移动钻石卡、金卡、银卡。优惠内容:床位费、CT、MRI。结算方法:出院后凭发票、清单、有效证件(劳模证、钻石卡、金卡、银卡)到预防保健科审核,医保部分或单位可报销部分不予享受优惠,自费部分的优惠到财务科报销。本办法由预防保健科制订,是根据台州市老干部局、社保局、干部保健中心的有关精神为依据,如有疑问请与预防保健科联系。20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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