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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法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四)鉴定合格成绩自鉴定之日起2年内有效。第十九条鉴定过程中,职鉴中心委派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督导,对鉴定过程、鉴定结果和考评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鉴定的监考、阅卷及检测由考评员负责。第二十条鉴定结束后,鉴定站将鉴定材料报送职鉴中心。报送的鉴定材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情况报告、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提供电子版和纸介质,纸介质一式二份,表格见附件1)、《技术和高级及时考核鉴定表》(技师一式二份、高级技师一式三份,鉴定表见附件2)、考核鉴定合格人员的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第二十一条职鉴中心审核鉴定材料后,发放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员工原则上要在本单位所属航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鉴定,对不具备鉴定条件的职业(工种),可由鉴定站向职鉴中心申请,经批准后选择其它鉴定站进行鉴定。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鉴定工作,运行质量管理,条件成熟后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质量认证。第二十四条对鉴定站的检查监督工作主要为:(一)职鉴中心成立质量督导组,对鉴定站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二)每年底对鉴定站工作进行年检。(三)定期对鉴定站进行全面质量检查评估。奖惩第二十五条为加强对鉴定站的监督管理,职鉴中心建立表彰与退出机制。对鉴定工作开展不力的鉴定站提出警告,对严重违反规定的鉴定站,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撤销等处理。第二十六条对年检中工作成绩突出的鉴定章,由职鉴中心进行奖励。第二十七条对全面质量评估中获得优秀的鉴定站和工作人员,由职鉴中心进行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航空职业第一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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