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烹调过程实行全天驻点或巡视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内容: (1)现场检查菜肴品名,看是否符合预审菜单;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有腹泻、手外伤等感染症状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3)检查加工过程生熟分开、菜肴烧熟煮透、工具容器清洗、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4)检查留样冷藏设施,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00克,留样冷藏时间不小于48小时; 3、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要有完整的现场检查笔录、意见书等书面材料,记录详细。 4、发现问题后的处理。(l)发现问题后及时指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当面交接待单位的负责人;(2)对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问题,如短时间内反映3人以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监督人员应立即向局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采取紧急行政控制措施。(3)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属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和问题,应立即通报校食安办和相应的监管部门处理。(三)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在中考前1周,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摸清底数,取缔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情况,重点检查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生熟分开、食品冷藏等内容。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参加保障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克服困难,勇于担责,确保中考期间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要对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明确职责,讲明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保证应急措施到位,为圆满完成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要强化责任,加强与教育局、派出所、乡镇府等部门联系与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做好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工作任务按规范程序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