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主办人员3.3技能评价委员会为搭建公平、公正的考评机制,自主评价领导小组特下设技能评价委员会。技能评价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及职责表序号职务姓名背景资料主要职责工作目标1组长1、工作认真、努力、绩效显著;主要负责技术评定人员的选拔、确认、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组的管理、培训及评定工作的合理实施。客观、公正、合理评审,保证员工技能等价评审结果的正确性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3、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3成员部门生产部4成员部门机电部5外部部门政府主管代表具有权威性和丰富经验6外部部门行业协会代表具有权威性和丰富经验4、自主评价实施方案4.1项目背景为响应和落实浙政办发〔2015〕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加强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向多元化、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通过培训让学员系统的熟悉鉴定考核要求,掌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着重培养学员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促进员工不断学习实际操作技能,提高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生产和实现自身价值,使学员的综合技能有一定的提高;加快企业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我公司一线技能人员和其它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提高生产质量,最大限度推动公司整体效益发展。培训结束后,依据国家《职业技能评定标准》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取得技能工种相关等级资格证书。4.2评价适用范围拟针对公司范围内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技能等级类型分为3级,分别为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初级技工(临时工和实习、试用员工不在技能评定范围内);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申报年度内无重大违纪或责任事故的工作满1年以上人员均纳入评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