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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销毁资料,或使公司遭受损失1000元或以上者。5.4.5.22品性顽劣、行为不良、屡诫不改,年度累计三次大过且未有记功相抵者。5.4.5.23自己或教唆他人威胁上级或其它同事者。5.4.5.24上班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岗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者。5.4.5.25其他不正当之行为,妨害生产及生活秩序,或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5.4.5.26严重违反公司各种安全管制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5.4.5.27其它严重违反公司或法律的行为。5.5连带责任处罚:5.5.1对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声誉的事情的直属主管或相关人员做连带责任处罚5.5.1.1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造成损失金额上万的,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2报价有误,金额上万,复核人负连带责任,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3仓库人员在发货时出货有误,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4在盘点工作时,发现仓库货物与实物严重不符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5员工因私借用公车外出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6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7厂内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盗窃,直属主管明知而不制止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8因管理不善,厂内任何部门或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9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车间产生大量废品或重大品质事故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10车间发生工伤事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忙,而故意不予配合时,相关主管负连带责任。5.5.1.11相关人员接待客户时,严重怠慢客户,让客户投诉到副总经理,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5.5.1.12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综合办公室人员知情不处理者,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如需相关部门人员帮助,而故意不予配合时,其直属主管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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