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立即取消其实习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个人负责。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端正行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不对外散播有关公司的负面信息。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上班时间及考勤制度。如有旷工两日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公司可取消其实习资格。4、实习生在实习期内的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含患病),皆由实习生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5、实习生造成公司物品或商品损坏、丢失的,由实习生个人负责,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的责任自负,造成上述情况者,除立即取消其实习资格外,还要给予相应处罚。6、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实习生的实习地点及岗位进行调动;如实习生由于个人自身原因,不能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或在实习期间不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公司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实习生的实习工作。7、实习期满后,部门主管需对实习生在实习工作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8、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公司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9、对实习工作合格的实习生,公司可优先录用;对实习不合格者可直接淘汰。十、实习生离职管理(一)实习期间的离职在实习期间,如实习生申请离职的,应提前三日做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完清相关手续(包括核实是否有专项培训扣款,制服费,个人借款等),按正常的审批程序进行,如三日内未完清的,可适当延长离职时间。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实习生离职后不得带走任何与实习期间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所有电子版本形式的资料)。(二)实习期满的离职实习生在实习期满后离职的,应提前三十日做出书面申请,按公司一般正式员工的离职手续进行办理(详见人事作业程序),个人借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一并结清后,按正常手续逐级审批完毕,人事行政部最终确认备档后,方可正式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