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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的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274KB

文档介绍
由人事财务部统一记录加班时间,统一指标,按照财务开支标准给予补助。第五十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扣发奖金、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时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第五十一条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一)所有市区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二)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三)招标代理合同包括: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文案2、招标代理范围;3、招标代理内容;4、招标代理时限;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6、双方权力及义务;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8、其他;9、合同生效和终止;(四)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五)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第五十二条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一)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证。(二)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三)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四川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四)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精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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