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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电力公司基建管理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版)文档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7 |  大小:2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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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进度计划(4分)2.1.2.1按计划开工与投产(2分)二、三季度未累计开工、投产规模低于计划的,每次扣1分。考核各参建单位里程碑进度计划开工、竣工项目执行情况2.1.2.2依法合规开工(1分)开工前未核准,未取得初设(预)评审意见的,每项工程扣0.5分2.1.2.3保障合理工期(1分)项目实际工期低于合理工期下限的,关键工序、重要措施未按合理工期进行的,每项工程扣0.5分;未经批准或因基建原因造成工期超过合理工期上限的,每项工程扣1分。2.2业主项目部建设(8分)2.2.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项目部建设指导意见”,(2分)按季度监督检查各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组建及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每处不规范扣1分。在综合评价抽查中得分率在90%及以上的,得2分;得分率在85-90%(不含)的,得1分;得分率在85%以下的,得0分。(注:年度综合评价取两次得分平均值)2.2.2认真组织开展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全员培训,实现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2分)项目部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每1人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累计扣完。2.2.3按国网公司要求完成对各业主项目部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2分)按季度对各项目部实施综合评价,结果报公司基建部计划评价处,每缺1个或少报1次扣0.5分,累计扣完。2.2.4在国网公司、西北分部及省公司组织的业主项目部综合评价抽查(每半年随机抽查一个地市公司的一个业主项目部)中取得较好成绩(2分)抽查结果符合要求不扣分,效果差扣1分。2.3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管理(8分)考核建设单位是否按照里程碑进度计划上报招标评申请的执行情况2.3.1.规范开展省公司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并及时报备总部(4分)未经省公司基建部牵头组织标段划分,队伍准入审查、并担任专家组组长评审工作的,扣1分考核建设单位是否按照里程碑进度计划上报招标评申请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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