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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完善城市功能,全面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幸福和谐绿色北京示范区的要求,以及借鉴其他区县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先进经验,结合我街道社区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势在必行。薆(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全力营造社区管理的新环境膃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城市建设与管理。要用超前意识和理念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具体讲就是在开发规划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为居民服务和社区管理的相关公共设施考虑进去,坚决避免只重视建设“硬件”,不考虑管理与服务的软件问题。二是发挥城市建设与管理各部门的作用。为了使城市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有机的联动起来,便于城市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执法资源整合,加强工作衔接,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一管理的工作格局,实现规划、建设超前参与。三是强化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作用。真正做到“让位、归位、到位”,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社区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履行宏观规划、政策引导、行政协调、财力支撑等职责,切实把政府督管职能落在实处,在城市的建设和改造中要广泛征求居民建议,尊重街道意见,使街道在建设前、施工中及验收后的各环节全程参与,真正做到社区发展不留隐患、不留问题。蒀(二)理顺街道管理体制,赋予街道工作职权肅一是理顺街道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街道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同时又代表基层居民。街道应该是城区社会管理和服务监督的主体,而各职能部门是责任主体。为此,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理顺街道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建立以街道为监督主体――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为督办、复核――县职能部门办结,街道协办的城市管理体系,以保证街道真正发挥监管职能。对一些确需由街道来完成的工作,各职能部门应事先与街道进行协商,征得街道的同意后再交由街道来完成,同时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人权、事权、费权都交给街道,以保证街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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