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办公设备家具一律不得私自调换、转让、转借和变卖出售。5、凡办公设备家具不需要使用时,均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私自占用办公设备家具。6、对由于部门调整合并后多余的资产包括办公用房,均由原部门内勤管理员(兼职)负责移交综合办公室管理。7、原则上每年对办公设备家具清点核对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抽查,以做到帐物相符。8、因使用年限过久或其它自然原因损坏,已无修理价值的办公设备家具,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办理报废手续。9、凡丢失或因人为造成损坏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办公设备家具移交1、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人员包括:公司内调动、辞职、外借的员工。2、公司内调动、辞职、外借的员工,均应填写《办公设备移交清单》,并经接收人、部门内勤管理员(兼职)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凭移交清单方可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手续。3、公司内调动的人员按照以下方式办理资产交接手续:(1)、中层干部工作调动,在原部门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包括计算机、板式办公桌椅、台前椅、沙发、文件柜(更衣柜)等),原则上一律留在原部门。(2)、一般人员工作调动,在原部门所使用的办公桌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带到新部门继续使用。(3)、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使用原部门的有关设备家具,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其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综合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原部门内勤管理员(兼职)负责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4、所有涉及办公设备家具变更隶属部门的,由原部门内勤管理员(兼职)负责填写《办公设备移交清单》,到综合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制定,并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之日起执行。办公设备(资产)移交清单日期:品名规格及说明单位数量备注接收部门接收人:内勤管理员:负责人:移交部门移交人:内勤管理员:负责人:综合办公室经办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