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就跑走,赴外地办案困难重重;一些开发商都有上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头衔”,出事时往往还能得到一些上级领导干部的说情甚至干预,加大了基层办案难度。三、预防地方基层干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对策建议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各地区各部门应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1、加快体制改革,科学定位政府职能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打破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解决工程建设方面的部门职责交叉、重权轻责、权责脱节和关系不顺、争权夺利等问题,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改革指挥部类机构,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改革,推进“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防止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2、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廉政责任追究根据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切实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违反科学决策、搞政绩工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条件实施行政许可,防止该批的不批、不该批的乱批,甚至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其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工程建设各个具体岗位,从审批单位工作人员、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招标办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到施工人员、采购人员、监理验收人员,根据每个人职务、职责、岗位和权限,制订严格的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和岗位纪律,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涉及人员都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