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告“洋状”、非正常上访,以此对政府施加压力。因此,做好敏感时期信访工作,对一些想出风头的人实施必要的管控显得尤为重要。(三)明确责任,健全“三种机制”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发挥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必须从机制上加以保证。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不是一阵子重视,而是长期的稳定的重视;不是仅仅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重视,而是领导班子整体重视。要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纳入考核内容,并入目标管理。要定期排出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处理,对所包案件,领导同志要亲自挂帅,组织查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恶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健全“分级负责机制”。“村级防线”是处理信访问题的“第一道关口”,我们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群众上访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分解到位,责任到人,逐级解决,镇党委要将信访工作纳入对村全年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对凡属村级责任发生越级上访的,所在村取消综合奖评奖资格,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村干部”,从而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促进信访工作的有序运作。三是健全“信访督查机制”。督促检查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有效的督查工作,使群众信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改变过去存在的信访问题决而不行、拖而不办、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的情况。信访部门要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访督查机制力度,采取事前督查、跟踪督查、事后督查的方法,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督查,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推、拖、顶、踢现象。总之,乡镇信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一把手负总责,上下齐抓共管,各方努力,人人出力,努力促进信访工作扎实进行,这样才能明确各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