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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海科技局行政调解格式文书》的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93KB

文档介绍
)备注:本意见书于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调解时使用。本意见书一式份,各当事人一份,本机关一份。〔5〕行政调解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因(纠纷案由)一案,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调解申请。经审查,符合行政调解条件,本机关决定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调解申请。受理时间为年月日。特此通知。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单位公章)〔6〕行政调解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你(单位)与(被申请人)因(纠纷案由)一案,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调解申请。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特此通知。年月日(单位公章)〔7〕行政调解会通知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本机关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地点)对你(单位)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纠纷案由)一案由(调解人员姓名)进行行政调解,请你(单位)准时出席。不按时出席调解会,且事先未说明理由,视为放弃调解。年月日(单位公章)〔8〕行政调解权利义务告知书一、行政调解遵循合法合理原则、自愿平等原则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二、纠纷当事人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二)申请要求有关行政调解人员回避;(三)表达真实意愿;(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二)遵守调解规则;(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四)自觉履行行政调解协议。四、调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纠纷处理的。当事人发现调解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调解人员认为自己不宜调解本纠纷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调解人员的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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