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机制。Р三、关于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建议Р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对我市做好今后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Р(一)继续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各项配套制度。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在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分值,不断增强各相关责任单位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视程度。Р(二)定期通过召开行政调解联席会形式,部署推进行政调解相关工作。通过组织调研等措施,全面掌握各相关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分管行政调解工作的难点、热点,及时研究在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行政调解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工作。Р (三)政府及各相关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要不断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支持力度。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与相关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我市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