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移送制度、调查取证协作制度、案件监督回访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与司法调解衔接还要建立对应的调解协议书确认制度、协助执行制度等。要以制度抓落实,切实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根本意义上的衔接联动。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考核奖惩等长效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要对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予以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综治维稳责任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衔接联动过程中推诿、扯皮等问题发生。Р(二)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委托司法局、法院组织举办全镇的调委会主任培训班,组织举办全镇调解员培训班,就调解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进行培训,提高调解技能和水平。Р(三)建议人民法院聘请镇调委会的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鼓励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保证“三调”联动工作的实效性。Р五、工作要求。Р各成员单位、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分析调解工作的实际特点,以推进人民调解与公安、信访、法院、民政、国土、劳动、建设等矛盾纠纷相对比较集中的部门和机关的衔接联系为切入点,将社会矛盾纠纷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严格按工作进度表的责任分解和日程安排,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Р我镇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尽快选派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领导负责的具体实施工作,边总结、边推进,有步骤、有实效的抓好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将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各成员单位在开展此项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阶段性、经验性、总结性的各类信息及时报送Р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办公室。Р中共长安镇委员会Р长安镇人民政府Р二0一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