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的文化氛围和底蕴。第四条,本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五条,为了创新,更好的让校园文化与太极拳相互融合,我校决定成立太极拳社团,主要目的是引导广大武术爱好者学习、研究、宣传和普及太极拳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广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增加本校的文化氛围和底蕴。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凡在校全日制学生承认本社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执行本社决议,履行登记手续,可以成为本社会员。第八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本社的有关会议,参与讨论本会的重大事务。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太极拳培训、社会实践和经验交流等活动。3、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批评。4、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5、本社规定的其他权利。6、有选择退出本社的自由:会员选会应有书面申请,再由本社机构审批。第九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决定。2、遵守武德风范。3、学习、宣传和推广太极拳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4、接受并完成本社布置的工作任务。5、维护本社的名誉和合法权益。第十条、有如下情形者,取消会员资格:1、违反法律法规,不守校规,言行不检,不听劝阻者。2、功不勤,不能吃苦者。3、损害本社的利益,违反本社的宗旨者。4、一周以上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者。第十一条,为了更好的管理和发展,本社团现将制定出规章制度。1、参加社团必须个人申请,填写表格,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本社团。2、每次训练必须准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指导老师或队长请假,并递交书面请假条。3、训练时不得咀嚼食物,手机必须关机。4、中途休息时不得擅自离开、打闹以及大声喧哗。5、每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练习任务。6、外出比赛或演出时应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形象的事情。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未尽事宜由学校解释。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生效。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