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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77KB

文档介绍
审等等司法审查决定:是人民法院对司法审查过程中就判决、裁定范围以外涉及诉讼的事项所作的司法作为。4种类:属于有关管辖问题的决定;起诉期限延长事项的决定;有关回避事项;有关再审的决定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4。特征:责任主体是国家;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侵权行为;其合法权益行政赔偿责任的4构成要件:主体;行为:执行职务,违法;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5情形:个人行为;受害人自己的行为;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受害人从其他途径获得赔偿行政赔偿请求人:依法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追偿:国家在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之后,依法责令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赔偿的5方式:金钱赔偿;返还财;恢复原状;精神损害赔偿其他方式: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补偿:是国家机关因合法行为(并未实施违法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不属于行政诉讼的9个范围:国防、外交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奖惩、任免等决定;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把已经受理的行政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或两个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决定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的制度。移转管辖:是指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转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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