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首先支付所欠教职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支付遣散、转移在校学生的有关费用;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各种债务。学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后,其余部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积极鼓励和发展民办教育事业,规范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会计核算,维护举办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l;v3F4Y$L7S2O2V'r$F"Z3D/J(t二、本制度适用于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其他民办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办二级学院可参照执行。n#三、民办高等学校是会计核算的主体。学校固定资产等均按历史成本计价入帐。学校资产增值部分均属学校所有。!四、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b7w!r'K/V五、学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Y9{6y/w9l6|:g#v"D六、学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e$c.c(O#N!J,I;`3m&o!k0h*u9v&e.J8A2g"t([)C#l*C七、学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发生外币收支的,应折算为人民币核算。业务收支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7Z&@$Y)N"F+I%j)B5a八、学校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选用会计科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二级科目,但不可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r0f W1W+O9W"~2w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2H/U$D-T,[8X%Z)|九、本制度由白银宇航职业培训学校负责解释"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M:W1k8H-G;h3@:z,} J#m#I4F%s;D第二部分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