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补充。Р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校长或主管副校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Р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Р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Р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Р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校长。Р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Р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校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校长监交。Р  Р处罚办法Р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Р(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Р(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Р(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Р(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Р(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Р(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学校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Р(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Р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Р(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Р(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Р(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Р(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学校财物的;Р(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学校款项的;Р(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学校利益遭受损失的;Р(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Р  Р附则Р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Р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Р Р成都益州紧急救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Р二0一五年五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