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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解读与实践导行 第一讲 爱国守法是师德修养的基础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向教师的执教提出了要求,促使教师必须依法执教。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就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它的实施,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育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具有重大意义。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教。Р第二,守法。依法执教要把法定的职业规范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以法律为尺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教师职业行为选择。从某种意识上来说,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在“执法”。因此,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要求教师从教育的方法到手段都符合法律的规定。要知道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许多教师的行为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违法了。例如,截留学生的信件、偷看学生的日记;为保持课堂纪律而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为应付上级检查或评奖评优而弄虚作假;公开学生成绩并张贴红榜白榜;大量代订复习资料并收取回扣等等Р第三,不违法。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规定,教师的行为选择如果不符合法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 二) 项、第( 三) 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总之,每一位教师都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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