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实习律师。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合同期限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在聘任期内,甲方对乙方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律师业务等方面实行领导、管理和监督;第三条聘任期内乙方如有违法乱纪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行为或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第四条甲方负责按规定程序为乙方申办《实习人员工作证》,出具工作介绍信,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等;第五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指派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带培律师,乙方协助带培律师办案,可根据办案收费情况和乙方的工作量大小及其表现,由甲方酌情给予适当的酬金;第六条乙方实习期满后,甲方负责对乙方客观公正地作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的书面实习鉴定。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乙方在聘任期内,依法执行职责,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甲方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第八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接受甲方指派的律师带培,不准独立以律师身份开展律师业务;第九条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业务秘密。四、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条因乙方疏于履行义务,情节较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十一条乙方可以在受聘期间申请解除实习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离职前应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应在辞职申请获得甲方批准之日起十日内将《实习律师证》交回甲方。五、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或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市司法局一份。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签订日期:二O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