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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面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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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七点、第八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Р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Р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Р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Р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Р(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Р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Р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Р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Р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Р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Р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Р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Р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Р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Р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Р。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 第十四条 其他Р 14.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 14.2  双方对于未尽事宜应当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Р 14.3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Р (本页以下无正文)Р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Р年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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