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项目。教育部每年从列入国家有关重点建设工程的高等学校中选择若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作为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工作的培养单位,并根据学校重点建设投入情况和学科优势,提出该校承担培养任务的学科、专业和年度招生计划。5年内为高等学校培养上万名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提升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学位水平。2、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设立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高等学校不断作出创造性成果。每年支持80名左右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对每个资助项目的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至15万元,资助期为五年,由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按1:1比例配套支持。具体资助金额按申请项目的性质、申请资助金额预算和专项资金资助能力确定。3、继续实施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通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等方式,支持更多的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到高等学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每年资助1000人左右,资助金额平均为4万元/人。资助对象为在国外留学三年以上并在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在外留学一年以上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4、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加大力度选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进修学习。教育部通过访问学者、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等项目以及各类国际合作项目,每年资助5000名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访问学者研究、博士后研究或攻读博士学位,追踪学科发展前沿,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其中,1000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1000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学校按1:1配套资助;3000人以国家留学基金的名义派出并提供旅费,学校提供其他费用或争取对方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