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起来,提高地理标志的经济价值,带动当地致富。同时,对名优特产生产者进行积极引导,鼓励生产者和有关行业协会进行地理标志申请,将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特征的名优特产尽快保护起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转化。4.4加强地理标志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现西藏地理标志管理部门现各司其职,对地理标志分别管理,多头管理使得地理标志管理工作管理混乱,申请者申请盲目。要改善西藏地区地理标志管理工作,需要三部门采取一种联建机制,确立共同管理标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打击西藏地区地理标志中间的假冒伪劣,维护生产者的利益,提高地理标志的权威性,加强西藏地区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参考文献[1]Ahlned,S.A.andA.d'Astous,“Country-of-originandBrandEffects:AMulti-DimensionalandMulti-Attributestudy,”JomualofInternationalConsumerMarketing.1996(2),pp.93-115.引用资料太陈旧[2]牛晓艳,西部农产品地理标志利用与保护的思考[J],科技博览,2009(24),p143.[3]向鹰,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和展望——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访谈录[N],中国特产报,2010-04-07(B01).[4]西藏林芝地区地区商务局,2012年松茸出口情况分析[R],西藏商务之窗,2012-10-08.[5]西藏南木林县“土豆”品牌构筑经济发展重要支柱[N],中国西藏新闻网,2012-11-02.http://nc../articlexw/xw/dsxw/201211/18394648_1.html[6]黄少援.试论地理标志保护立法原则[J],中国科技信息,2005(18)p194.[7]曾德国.重庆“两翼”地区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南方农业,2011(11),p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