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案件不及时查处的,未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每次扣2分。15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16制作文件、简报或文字材料错别字超过万分之五的一次扣0.1分;制作法律文书出现错误每处扣直接责任人1分。17办理的案件,在执法质量个案评查中,凡得分在60分以下,每件扣主办民警5分、协办民警3分、主管领导1分;60至85分每件扣主办民警2.5分、协办民警1.5分、主管领导1分。遵守财经纪律18借公款无故不及时还清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分21挪用公款,截留、坐支罚没、赃款、赃物、暂扣钱物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扣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各2分。23违反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24受行政警告处分扣10分;受党内警告处分扣10分。25违反“五条禁令”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26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着装、仪容、举止和礼节规定的,每次扣0.5分;非执行公务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的每次扣1分。27办公室内卫生“脏、乱、差”每次扣1分。28办公室用电设施管理,下班后不人离灯息,关闭空调、电灯、电脑的每次扣0.5分。29违反警车管理规定、装备管理规定的每次扣1分。30违反信息网络管理规定发生事故的,每次扣2分;发生泄密事件每次扣5分。31不服从组织调动的扣5分;不服从岗位安排的扣2.5分。32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每次扣1分。33违反工作交接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34违反证件、印章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35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直接责任人3分。37固定资产丢失的,除了按照规定赔偿外,每次扣单位分管领导1分,扣直接责任人2分。以上绩效考核,除了扣相关人员绩效分外,按照每分100元的标准扣发本人当月加班或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