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另一个阻碍就是来源于公众的不信任。虽然信息化在年轻一批人中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不乏有很大一批年龄较高,对新兴事物接受较慢的公民,他们难以信任虚拟化透明化的事物,并且难以理解整个系统化的制度。另外,电子发票同样带来报销难、全国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三)C2C电商的阻碍近几年,以淘宝为首的C2C电商已经成为了消费者日常消费的一种常见方式,并且也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新潮的零售方式。这种C2C模式在税收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卖家大多是个人,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相关机制和条件都不完善,难以开出正规的销售发票,正是因为如此,C2C的方式比B2C方式少了很大一部分税收的成本,所以淘宝上很多产品的卖价相对较低。一旦推进电子商务的发票电子化,C2C商家将无法“幸免”,对网购物美价廉的优势将会是一个大的打击,电子发票给商家带来的成本将会转移到进行网购的消费者头上,这就使得广大消费者对电子发票的实行犹豫不决。(四)法律监管面对电子发票在我国的实行情况,我国的相应监管部门还未建立系统健全的法律监管体制,在电子发票方面的立法相对还比较空白,这就使得在全面实行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阻碍,也可能造成不法者恶意钻法律漏洞,给商家或消费者带来损害。五、建议我国电子发票才刚刚起步,其推广应用需要全国统一的部署和规划。税务部门应当首先推进一批或几批试点,在个别城市或行业推进电子发票,借以发现其优劣势,进而对其进行技术上的调整和监管的完善。通过试点的试行,需要对电子发票的格式标准体系进行规范,在全国城市进行统一协调、组织管理,并在税务机关增设有关单位对国家政策和具体实行进行沟通和对接,建立一个统一的、健全的电子发票管理平台。在技术健全的基础上,法律制度也需得到进一步完善。政府可参照国外电子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特殊的经济形势和国情,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电子发票平台监管,为电子发票的推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