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不适用于在某国家管辖下的水域航行的船舶和另一国家处在这些水域内的来港船舶按照该国家可能施行的较宽要求排放生活污水。(2)?如生活污水与具有不同排放要求的废物和污水混在一起时,则应适应其中较为严格的要求。3?如果生活污水与《73/78防污公约》其它附则所涵盖的污水混在一起时,除要满足本附则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其它附则的要求。第9条?除外本附则第11条不适用于下述情况:(a)从船上排放污水是为保障船舶和船上人员安全或救助海上人命的需要;或(b)由于船舶或其设备受损而排放生活污水,条件是在发生损坏以前和以后已采取了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排放或使排放减至最低程度。第3条?除外1?本附则第11条不适用于下述情况:.1从船上排放污水是为保障船舶和船上人员安全或救助海上人命的需要;或.2由于船舶或其设备受损而排放生活污水,条件是在发生损坏以前和以后已采取了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排放或使排放减至最低程度。第10条?接收设施(1)本公约各当事国政府,须保证在其港口和装卸站提供足以满足船舶使用需要的接收生活污水的设施,而不造成船舶的不当延误。(2)各当事国政府应将按本条规定提供的设施被指认不足的一切情况通知本组织,以便转告各有关缔约国政府。第12条?接收设施1?要求在其管辖下水域航行的船舶和处于这些水域的来港船舶符合第11.1条的本公约各当事国政府,须保证在其港口和装卸站提供足以满足船舶使用需要的接收生活污水的设施,而不造成船舶的不当延误。各当事国政府应将按本条规定提供的设施被指认不足的一切情况通知本组织,以便转告各有关缔约国政府。第11条?标准排放接头为了使接收设备的管路能与船上的排放管路相连接,两条管路均应装有符合下表的标准排放接头:排放接头法兰的标准尺寸第10条?标准排放接头为了使接收设备的管路能与船上的排放管路相连接,两条管路均应装有符合下表的标准排放接头:排放接头法兰的标准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