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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伪造、篡改居民参保信息,使不符合条件的居民参保或者享受政府补助的;(二)在审核、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三)玩忽职守或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四)贪污、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五)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第三十二条社区劳动保障站应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保证参保居民登记、变更等信息真实。学校、幼儿园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其登记、采集的参保人信息真实性负责。第三十三条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学校、幼儿园故意伪造、篡改居民参保信息,使不符合条件的居民参保或者享受政府补助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拒绝居民参保,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补助和已发生的医疗费,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出的医疗保险待遇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复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重度残疾人是指符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一)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二)听力残疾中的一级;(三)言语残疾中的一级;(四)肢体残疾中的一级;(五)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六)精神残疾中的一级。第三十六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按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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