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维修、特种机械驾驶等专业的短期技能培训。贫困人口的整体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显著提高,为扶贫对象增收致富打下坚实基础。(四)加大对农牧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保证农牧区金融反贫困信贷资金的稳定增长1.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强化农村金融工作,建立和完善与贫困地区经济特点、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城市金融反哺农村金融的新机制,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创新性金融格局。国家应在呆坏账核销、税收调节等方面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倾斜,努力减轻商业银行的经营负担,最大限度调动农牧区金融机构在农村反贫困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农牧区金融反贫困信贷资金的稳定增长。2.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的金融倾斜支持,加大对农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在可控风险的前提下,降低对农民的贷款门槛,积极探索创新贷款抵押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增大针对农牧区的贷款利率优惠幅度。同时要积极发展内生性的农牧民资金互助组织,充分动员当地农牧民的资金,培养农牧民的互助合作精神,使更多农牧区资金能够留在当地。3.要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在农牧区金融反贫困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财政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有效对接。政府鼓励担保机构的创新,并为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提供各种税收、财政等政策支持。这样不仅可以发挥农村牧区反贫困资源的合力作用,还可以有效减少农村金融信贷风险。参考文献:[1]朱万:《青海农村贫困问题简析》[J].青海统计,2009.1。[2]郭增福:《新阶段青海省农牧区反贫困问题研究》[J].青海统计,2007.11。[3]赵常丽,祁永寿,韩燕燕:《青海省农牧区反贫困中人口结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9.7。作者简介:袁金霞(1966-),女,青海人,副教授,硕士,现供职于青海民族大学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