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莄(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起直接或决定性作用的人员;次要责任者,是指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起次要作用的人员蒀(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其直接主管或管辖的工作或职工不负责任,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羈(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应参与决定的事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芇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所称的经济损失分为较大经济损失、重大经济损失、巨大经济损失:袄(一)较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膁(二)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螆(三)巨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莅经济损失的认定依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芃第二十二条本规定中一般、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和事故归属的划分,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规定和定义执行。羁第二十三条一厂多制企业或安全生产经营代管企业,按管理职责或授权范围参照本规定执行。螇多种经营企业、集体企业等关联企业,按实际控制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薄蚂第三节对违法犯罪职工的处分及处理蚁第二十四条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衿第二十五条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视情节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袆第二十六条被人民法院宣判构成犯罪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管制、拘役的,视情节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