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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学生分类培养实施办法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等要求,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2.必修主干课学分绩点4.0及以上。(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参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其中必修主干课是指培养计划中要求的除形势与政策、实习实践之外的必修课,课程系数采取以下标准:思政军事类课程系数为1,体育类课程系数为1,其他基础课及专业课系数为1.2。)3.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72分及以上。4.培养计划中规定所有课程均一次性修过,无补考等。由茅以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决定转入学生名单。第十三条对于不符合上述增选条件者,如在校期间有突出表现(如重大赛事获奖、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或在科研学术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者等),可向茅以升学院提出特别申请,由茅以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第五章实施程序第十四条分类培养工作由茅以升学院统筹,专业学院参与,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五条学生分类培养工作程序:1.茅以升学院按照本文件要求,在学期开学第二教学周内将拟分类学生情况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报学院院长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2.学生课程处理:学生变更培养类别或增选转入茅以升学院后,需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培养方案,学生培养方案由导师指导、茅以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十六条变更培养类别的学生,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制定程序如下:(一)学生在变更培养类别学期的第三教学周内,向茅以升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由导师审核签字的培养计划修改申请;(二)第四教学周初召集茅以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学生培养方案;(三)根据会议决议,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报教务处、专业学院备案,发布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四)学生按照个性化培养方案进行后续学习,以往培养计划作废。第十七条学生增选程序:茅以升学院学生增选工作与学校转专业工作同步进行。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茅以升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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