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能保证“选好人”,但如何同时也要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确保“选准人”,引导中层干部大胆管理,而不是你好我好拉选票,却是今后坚持这一制度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四、今后形成制度化的几点启发1、要提高公开推荐的科学性,实行立体考核评价。在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必须建立一套立体化、经常化的考核评价办法。纵向看,应包括市级领导评价、目标管理部门评价、群众评价等多个层次;横向看,应包括本地、本单位群众评价、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价、社会评议等多个方面。根据日常监控、年终考核和社会评议的情况,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和权重,量化评价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2、合理设置考试内容,完善公选测试评价工作。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应根据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进行量化。同时,要结合招聘岗位业务的特殊性,实行一岗一题,一岗一考。另外,要改变单纯的结构化面试答辩的模式,引入先进的人才能力测试评价系统,建立专家评委库,提高能力测试的准确性和科学性。3、要结合公开选拔,建立后备干部队伍。深度开发的重点是对落选的优秀人员进行合理使用和安排。要做到在选拔一批的同时,使用一批、储备一批和激励一批。一是使用一批。通过公选,对从中发现的其他人才,要进行分析排队,优化整合,合理使用,尽量把他们安排到有用武之地的岗位上去发挥作用,施展才华。二是储备一批。通过公选,要将落选中的优秀者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去加以悉心培养。公选工作其实已经对传统的后备干部工作提出了挑战。要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与公选工作有相结合起来。三是激励一批。通过公选,要努力创造了一种正确的用人导向,以激励广大干部更加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用公选干部的实际事例引导后来者,干部的提拔使用不是凭关系、靠后台,而是凭本领、靠政绩。激活整个干部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达到精干、高效、清廉的目的。